【导读】去年,家里又买了电脑,装了宽带,我也可以没事的时候,看看写写我喜欢的文字,有时候想想,这也可以称得上是幸福了吧。
刚认识的那年,他22岁,我21岁。
当时,刚出高中校门的我还是个不谙世事的的小女孩,谢绝了在农村当代课老师的工作,一个人跑到省城来打工。
在姨家的餐馆工作了一年后,自以为长了见识,有了经验,竟然异想天开的想自己当老板。于是,就和我的一个也同样出来打工的女同学小雪,回家东拼西凑,凑了两万多块钱,合伙开了一个60多米的餐馆。而我现在的爱人,就是我们餐馆的*一任大厨。
他是通过朋友介绍给我们的,那个朋友,也是一名厨师,姓栾,我们都叫他栾哥。记得栾哥是这样为我介绍的“这是我很好的朋友建辉,你们以后就叫他辉哥吧!”于是,我就这样,和我的*一个员工开始称兄道弟,一直以“辉哥”相称,居然好长时间也不知他姓什么。因为我是属于那种性格特别随和而想法又特别简单的人,所以,我们一直相处的也比较好。在不忙的时候,他有时去隔壁的游戏厅打那种一块钱买四个币就能玩上半天的游戏,当时,我不会玩儿,可是,我小孩天性,常常去凑热闹,于是,他就常常教我玩儿。我的同学小雪相对比我就成熟的多,她根本不屑和我们玩儿,常常自己在一旁也不知是想些什么,要么,就是和下班来这里的栾哥喝酒聊天。而我,就知道傻呵呵的玩儿,晚上打烊之后,就缠着厨房的小工还有辉哥,骑着人力三轮车去江边(我们的餐馆离江边很近的),在江边,我们捉迷藏,跑闹,彼时正值夏初,我们常常是偷回一抱一抱的花,有丁香,蔷薇,还有刺梅儿,毛桃儿,而这些被我们从枝头上折下的花,往往是第二天早上就枯萎了(现在想想,真为那些花儿心疼),于是,我们第二天晚上就还去偷,并且兴致勃勃,乐此不疲。
这样,过了好多天,偶然在一次和栾哥聊天的时候知道了辉哥原来本姓“褚”,这可是一个不多见的姓,以前我常常为自己姓“刘”而觉得太普通,现在一听天天在一起玩儿的辉哥居然有一个这样不常见而又好听的姓氏,当时就来了兴致:“辉哥,我给你家的孩子起个名吧!琼瑶小说里有个小孩叫楚楚,以后你家有了孩子就叫褚楚吧!”旁边的人听了都笑了,栾哥更是认真的说:“建辉还没女朋友呢,就张罗给人家孩子起名字了,太早了吧?你看,建辉的脸都红了。”我一看,还真是,可我还是一本正经的说:“那怕什么呀,孩子早晚都要有的,先记着呗。辉哥,咱们可说好了,以后你有了孩子,你可别忘了叫这个名字呀。”他也笑了:“行,以后我有了孩子,就叫这个名字,还要告诉他,这是你一个叫非非的姑姑给你取的名字。”
后来,由于别的原因,辉哥不在我这里了,栾哥接替了他的工作,因为他和栾哥是朋友,他没事的时候还是能常常来。那一年的端午节,是栾哥的生日,辉哥也来了,我们去太阳岛,为栾哥庆祝生日。因为是*一次去太阳岛,那一天,我过得很开心。
在太阳岛上回来后,我就看见栾哥和小雪常在一起嘀咕些什么,也没太在意。第二天,栾哥很郑重的对我说,要给我和辉哥做媒,说看我们俩在一起玩的挺好,性格挺合得来。当时,我的思想特别单纯,也没想过他家的条件不好,也没想过以后过日子的事,就想着如果真能成了,也挺好的,能总和辉哥在一起,也是件很开心的事,于是,我就答应了。我妈妈刚开始有点儿不太同意,但见辉哥人很能干,又很懂事,对我也很好,后来也就默许了。
因为妈妈担心我一个人在外面,没人照顾,所以,在转过年的8月,我和辉哥恋爱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我就嫁给了他。那一年,他23岁,我22岁。
刚结婚的时候,我们的日子过的很难,因为我们双方的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我们一切都是靠自己。(对了,我们的那个餐馆在经营了几个月之后,由于效益不好,就关门了。我和小雪每人赔了五千块钱。当时的五千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呢)我们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每天都辛辛苦苦的出去工作,好在,我们的感情还很好,辉哥(我一直这样叫他)虽说只比我大一岁,但却比我成熟得多,对我非常非常的好,真就像哥哥一样的宠着我。家里的活他都包了,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甚至我缝被子他都不让,他说怕我扎了手。
辉哥是个不太善于表达的人,从来不会说些甜言蜜语,但是,他对我的好,我却是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得到。如果我们两个吃饭,要是有一块肉,他肯定是让给我吃,如果出去买东西,就是再多再重,他都一个人拿,如果我喜欢什么东西,他就马上给我买回来。他每天在外辛苦的工作,而我,通过自学参加了成人高考,取得了大专文凭,现在想想,那时我们的日子虽说过的挺困难,但我一点也没有觉得苦,每时每刻,我的心里都是甜蜜蜜美滋滋的。
后来,儿子出生了(儿子的名字没叫褚楚,他单名一个“航”字,一取航空万里之意,二取观世音菩萨“慈航普度”之意),因为没人帮忙,我只好不上班了,自己在家带孩子。有了孩子,花销就更大了。为了我和孩子能过得好一点,辉哥更忙了,从不舍得给自己花一分钱。记得那年,他主动要求加夜班,这样,他每天都工作到凌晨两点才能回家,只为了每月多赚六百块钱。我心疼他,他却说,没事的,我身体好着呢,六百块钱虽说不多,但够你和儿子每天吃肉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我和辉哥结婚已经十四年多了,这些年里,我们有过困苦,有过磨难,也吵过架,也生过气,但我们的心,却始终是在一起的。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也许没有了,更多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有人说,握着自己爱人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就是说,时间长了,没啥感觉了,但是,一旦没了这只手,那么,你就会痛不欲生,痛彻心扉,因为,这只手早已长在了你的身上,早已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谁都不能把它分开。
现在,我们孩子一天比一天长大,生活条件也一天一天在改善,经过多年的奔波,多年的努力,我们也在省城买了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也把户口落在了这里。儿子在这里的小学读二年级,学习成绩很好,人也很乖,很是令我欣慰。
去年,家里又买了电脑,装了宽带,我也可以没事的时候,看看写写我喜欢的文字,有时候想想,这也可以称得上是幸福了吧。有时,听见别人感叹,结婚十年十几年这么漫长,什么七年之痒,十年之痒,可我却觉得我和辉哥好像是一转眼就在一起过了十四年,想起初初相识,好像就在昨天。
而今天,是辉哥的36岁生日,我想,就让我用我的这篇文字,来作为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吧。我还要悄悄地告诉他:“亲爱的,谢谢你这么长的时间一直爱着我,你在我心中,也一直是很重要的,以前,现在,将来!”
【责任编辑: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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